关于举办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MV教指委字[2012]02号
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2年工作要点》,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决定于2012年7月中旬在北京举办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资产评估理论与方法、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评估等。
二、培训对象
各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师资。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2年7月16日-18日,7月15日报到,具体地点待定。
四、费用
每人交培训费1000元。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五、报名
请各培养单位将报名回执于2012年6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处电子邮箱: zcpgmsc@126.com
联系人:孟冬 联系电话:010-62288970 传真:010-62288970
附件:报名回执
附件:报名回执.doc
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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