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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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教指委字[2011]1号:关于尽快报送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培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4日 00:00 浏览次数:【

关于尽快报送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培养方案的通知

MV教指委字[2011]01号

资产评估研究生培养单位:

您好!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1]34号文件要求,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培养单位的培养方案应于2011年8月底报至资产评估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为尽快开展相关工作,请未报送培养方案的单位于2011年10月3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至秘书处邮箱zcpgjzw@126.com。请收到此邮件的培养单位及时回复,以确保信息送达。不能按时发送培养方案的单位请说明原因。

感谢合作,祝工作顺利!

资产评估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2011年10月14日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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